索 引 号 10001-01-2023-00210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24日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23〕46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31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意见

豫政办〔2023〕4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新时代文物工作,推动我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加快建设文物强省、考古强省,加强文物资源系统性、科学性保护,推动考古研究取得突破性成果,建设中原特色博物馆体系,推进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动我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文物保护力度

  (一)加强文物资源管理。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建立全省文物资源目录,探索常态化文物登录制度,强化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建设全省文物资源数据库和省级文物数据中心。制定文物数字化信息采集及应用管理办法,推动文物资源数字化转化、数字化共享。(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多规合一”制度。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文物保护单位规划体系。建设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电子围栏,及时将文物资源的空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统筹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建设工程考古制度。严格落实“先考古、后储备”制度,完善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管理规定,健全考古前置组织、实施、监管工作机制,保障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建设单位“拿地即开工”。落实文物保护区域评估制度。在城乡建设中加强重要古代遗址原址保护。(省自然资源厅、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注重系统整体保护。统筹文物保护利用与老城保护、城市更新,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的文物本体保护和风貌管理。开展不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试点工作,加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实施馆藏珍贵文物保护修复计划。推动在我省设立国家文物出入境鉴定站中部中心。支持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分批公布革命文物名录,加强革命旧址维修保护和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和研究阐释,加强协同研究。编制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专项规划,推进连片保护、统筹展示。拓展革命文物利用方式,强化教育功能,传承红色基因。(省委宣传部、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增强科技支撑能力。深入开展考古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科学研究,推动将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列入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支持开展文物劣化机理与环境作用、土遗址保护、古建筑白蚁防治等研究。推动龙门石窟研究院建设区域性石窟寺保护研究基地。支持科研能力强、创新基础好的文博单位创建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省科技厅、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健全安全长效机制。探索开展重要文物片区网格化管理,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推动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收藏单位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建立完善文物安全工作机制。强化市、县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健全基层文物保护员队伍。完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联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省公安厅、市场监管局、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考古研究阐释

  (一)建设一流考古研究机构。加快推进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重塑性改革,建立成果导向的科研体系,构建开放共享的科研平台,建设全省一体的科研队伍,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提升考古发掘、文物保护、科学研究、公共服务等方面能力,建设全国一流、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考古研究机构。(省委编办、省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重大考古课题研究。围绕“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综合研究”“考古中国”等重大课题,系统开展人类起源、文明探源、黄河文化、丝绸之路、大运河、大遗址、甲骨文等专题研究,持续开展关键片区考古调查和重点遗址考古发掘,推进夏文化研究、中原地区文明化进程研究、“黄帝、夏代、商代、春秋”四个分时期专题历史文化研究、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等重点项目,形成一批突破性、标志性成果。(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考古能力建设。推动建设国家夏商文明考古研究中心,加强“城市考古与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建设,推进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华夏考古实验室、河南大学生物考古实验室、郑州大学“中华源”考古实验室等研究平台建设,加大科技考古力度,加强碳14测年、古代人骨DNA(脱氧核糖核酸)检测、锶同位素分析等技术应用,建设中原文物基因库,提升多学科联合攻关能力和水平。加快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大学、安阳师范学院等高校的考古学一级学科和博物馆、文物专业学位点建设,支持其他有条件的高校积极培育创建相关硕士学位点,建立考古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支持校地共建田野考古实习基地。加大考古发掘资料整理出版和出土文物移交力度,加强考古成果宣传推广,推动开展考古研学,增强公众考古意识。(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科技厅、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基础设施保障。推动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规划建设关键片区考古工作站,加快推进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新院建设。谋划建设重点区域考古标本库房,提升文物存储、整理、保护水平。推动田野考古标准化建设,配置考古研究基础设施设备,创新考古现场信息采集、分析检测、出土文物现场保护等方法手段,加快建设田野考古综合管理平台,提升考古信息化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文物活化利用

  (一)加强载体平台建设。加快推进黄河、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深入挖掘阐释文物资源、历史文化的核心价值。加强大遗址保护利用,高标准建设郑州、洛阳国家大遗址保护利用片区,持续推进贾湖、仰韶村、大河村、二里头、殷墟、宋陵等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打造三门峡、洛阳、郑州、开封、安阳世界级大遗址走廊。深入开展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工作,培育推介文物旅游品牌线路。加大文物环境治理和展示利用设施建设力度,推动遗址生态文化公园建设。(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激发博物馆活力。推动省博物馆群建设,加快实施河南博物院新院等重点项目。制定博物馆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构建以河南博物院为龙头,市、县级博物馆为主体,行业和非国有博物馆为补充的博物馆体系。推动博物馆智慧化建设,实施“博物馆+”战略,促进博物馆与教育、科技、旅游、商业、传媒、设计等跨界融合,提升博物馆展示服务水平。(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活化利用方式。鼓励文创产品开发,搭建文创产品研发和销售平台。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和开放运营的支持政策。加强文物保护成果和政策法规宣传,办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活动。塑造“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品牌,强化内容建设,打造数字文化符号,推动全媒体传播。(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文物交流合作。实施中原文物交流展览工程,积极开展国际文物保护利用合作,加强跨区域、跨国家联合考古研究和人员培训、技术交流,推进二里头遗址、“万里茶道”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提高我省文物国际影响力。(省委宣传部、外办、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守护国家历史文脉、研究阐释中华文明的重大责任,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高度重视文物工作,进一步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要将文物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二)完善支持政策。支持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人员申报省级人才计划。完善文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育政策,创新人才激励机制。落实省、市、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拓宽中原文物保护基金投入渠道,扩大基金规模,完善文物领域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文物资源密集区的政策支持力度,在财政转移支付、土地流转置换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