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取证工作,决定征集遴选2025年第一批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文件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9日。
二、征集对象
(一)培训机构。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有意愿和能力承担培训任务的普通高校,以及有成立培训中心文件(企业内部)、师资、场地、必要经费保障的规模以上企业培训中心(以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为主)和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共就业训练中心)。“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从已完成与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技术对接,接受全过程监管,且2021年以来未发生问题的平台中直接确定。
(二)评价机构。经人社部网站或河南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备案可查询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以培训机构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为第一道关口,认真检查办学许可证、专业、场地、师资、设施设备等情况。存在以下问题的机构不予推荐:2021年以来发生责任问题整改不到位;场地、师资、设备与专业不匹配;审批时间在2024年6月份以后;2024年全年未开展工作。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专项整治、审计中被暂停工作的培训评价机构,暂停期满且整改验收后,由所在地人社部门严格研判稳慎推荐。
(二)择优推荐,公开发布。以省辖市人社部门为第二道关口,对拟上报的培训机构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不符合推荐条件的不予推荐。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培训取证现状、年度目标任务等,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地方支柱特色产业和高附加值农业为重点,择优推荐机构。省级人社部门对各地推荐机构名单进一步遴选审核后,面向社会公布。
(三)对照要求,按时填报。本次培训机构征集推荐采用线上填报方式,请各有关单位登录“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www.hnrrcz.com)进行填报。评价机构由各地报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统一汇总推荐。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于2025年2月19日下班前完成推荐填报工作,正式推荐文件一并上传至“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推荐。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董杨威
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 刘 冰
联系电话:0371—69690102 0371—69306160
邮 箱: rrezinhnbgs@163.com
地 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D509
2025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