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0〕7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3年度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3〕55号)精神,持续实施项目带动,扩大培训能力,提升培训质量,促进稳定就业,结合近年来项目建设情况,现就实施2013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原则 1统筹布局。今年项目建设将围绕中原经济区、航空港区和粮食核心区建设需求,立足服务全省振兴产业发展,综合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各 地建设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全省项目建设。 2标准统一。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组织申报、评审。对各级、各类符合示范基地项目建设要求的各类培训机构、单位,不分部门、行业、所有制性质,均纳入省奖补资金支持范围。 3择优扶强。围绕“核心带动、轴带发展”的经济发展格局,选择全省区位优势突出,当地政府重点扶持,项目专业建设具有行业先进性、示范性强,项目建成后社会公益性、公共性作用明显的,在全省重点布局、统筹建设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等项目。 4注重内涵。项目建设在注重硬件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软件建设。依托我省各类师资培养基地,启动师资队伍培训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一体化”“双师型”教学师资培养,全面提高职业教育教师适应新设备、新技术的整体能力。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 1建设22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项目。省财政给予每个基地奖补资金200万元。 2建设15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项目和8个技能大师工作室。省财政给予每个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奖补资金500万元;给予每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奖补资金10万元。 3建设5个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项目。省财政给予每个基地奖补资金1500万元。 4建设5个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项目。省财政给予每个基地奖补资金200万元。 5建设5个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示范基地项目。省财政给予每个基地奖补资金400万元。 6实施师资培养项目。计划出国、境培训50人,国内培训200人,省财政给予每人适当补助。具体培训计划和补助标准另行通知。 以上项目资金为省级奖补资金。各市、县政府或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项目需要安排必要配套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对行业、企业投入的设备、设施等实物,其价值要按照有关规定经评估认定。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2学校办学方向明确,骨干专业具有明显特色,与当地支柱产业、劳务品牌和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 3具备较好的办学条件和教学实训场所及设备。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截止2013年5月注册在校生2000人以上,年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3000人以上,培训就业率达到90%以上,毕业生当年就业率95%以上。 4政策环境好。当地政府重视职业教育发展,2011年至2013年同级财政对承担培训任务的职业学校的经费投入稳定增长;学生资助政策管理体系健全。 (二)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研修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院校。 (2)学校办学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设置规定,基础条件较好。实习、实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校内实习场所主要实习设备、设施(或仿真模拟设备)具有先进性,满足实习实训需求。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实习指导教师具备高级工及以上技能操作水平达80%以上,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技师和高级技师占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45%以上,理论实习教学“一体化”(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60%以上。 (3)学校发展方向、专业设置和办学模式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截止2013年9月学历教育规模注册在校生4000人以上,其中,年培养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1000人以上;面向社会和企业开展职业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4000人以上。近三年毕业生“双证率”95%以上,当年就业率95%以上。 (4)广泛吸引行业企业参与办学,建立了稳定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积极实施教学模式改革创新。每个专业与不少于3个以上的企业开展合作。 2技能大师工作室研修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技能大师应是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国家中华技能大奖称号或者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且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经济效益好。 (2)部门、行业、企业、学校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等,并给予资金支持;2012年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三)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围绕服务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升级需要,统筹规划,区域布局,在我省郑州—洛阳、安阳—漯河两个高新技术产业带的中心城市建设省级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 2省辖市政府批准设立或正在建设的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并在政策、财力上给予持续支持。 3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建设依托的单位基础条件好,师资力量和实训条件较强,专业设置行业优势凸显,能为内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提供公共实训及技能鉴定服务。 4能够开展企业和培训机构无力开展的高新技能实训鉴定。重点突出公共性、公益性、先进性、示范性和“高(高端职业和技能)、新(新领域、新兴职业和新技能)、长(长周期技能开发)、前(前瞻性技能开发)”。 5已建立高级工以上等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技能鉴定服务侧重高端和支柱产业,主要开展示范性鉴定和试验性鉴定。 6组织过新职业新技能的教材编制及研发试验,承担过省级以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同业交流活动等。 (四)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及服务大厅面积满足工作需求。 2服务功能完善,能够提供落实创业服务一条龙服务; 3管理规范,档案齐全,创业扶持对象相对集中。 4孵化基地规模在当地位居前列,孵化成效显著。 5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各项扶持政策有效落实。 (五)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技师学院、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院校。 2学校办学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基础条件良好。占地面积不少于150亩,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0平方米,其中实习、实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0平方米。实训设备总值4000万元以上,校内实习场所主要实习设备、设施(或仿真模拟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一支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 3学校发展方向、专业设置和办学模式符合国家规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5个以上特色鲜明的骨干专业,且具有行业代表性,社会先进性。 4学校学风严谨,管理规范,具备较强的教学管理和课程研发能力,具备承担师资培训的教育教学条件。申报师资培养基地建设的专业方向符合国家经济转型,科技提升需求,且对区域经济建设有带动作用;组织编写过省级以上专业教材并推广应用;承担过省级以上的师资培训或省级以上的职业竞赛、技术比武活动。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学校或单位按照条件自愿申报。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组织预审推荐,并联合行文统一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属学校或单位经省属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直接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组织专家成立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申报材料 1关于申请2013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报告(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或省直有关部门正式行文推荐上报) 2项目申报单位2013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论证报告(含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设备购置清单等) 3申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可参照(附件1)的格式填报。 4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可参照(附件2)的格式填报。 5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研修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可参照(附件3)的格式填报。 6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可参照(附件4)的格式填报。 7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佐证材料(含省辖市(县)财政局及学校、企业的配套资金,学校资质,培训数,在校生数等佐证材料,其中在校生人数以招生备案系统的备案汇总数为准)。 82013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 五、项目资金拨付及使用 1省财政奖补资金在控制额度内分两次拨付。项目批准后,省财政拨付项目建设省级奖补资金的50%。在首次奖补资金下达6个月之后,项目建设招投标、配套资金、招标设备到位率均达到项目建设总额的60%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可向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和省属项目建设主管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和省属项目建设主管单位验收达到资金拨付条件后,正式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提出资金拨付申请(需附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招标合同复印件、设备购置清单及到位情况明细),省厅联合审查合格后,省财政拨付剩余50%的奖补资金。 2省财政资金和各地配套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中申报建设专业所需实习实训设备的购置,不得用于超越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范围以外的其他支出。 3各建设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所需设备购置的论证工作。要依据实施方案,按照专业建设所需设备购置数量、类型、金额,通过政府采购实行一次性招标,设备款项可分期、分批验收后支付。 六、几点要求 1各省辖市推荐申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示范基地、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的总数控制在4个以内(省直管试点县、市由各省辖市统一组织推荐申报);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研修平台建设项目依据条件推荐申报。项目建设单位对各类项目的申报只能选择一个类型的建设项目进行申报。对2012年以前已经取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的项目建设单位不能重复申报项目建设;没有按期完成2011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不得申报。 2各项目单位要紧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和开展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的实际需要,在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同时,注重特色专业和品牌专业建设。其中:申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示范基地项目的,专业建设一般为3—6个;申报高技能人才示范基地和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示范基地项目的,专业建设为一般3—5个专业;申报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专业建设方向一般为4—6个专业。 3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申报书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申报书组织项目建设,并于项目实施后的每个月底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民技能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月报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准自行调整项目建设方案,如确需调整的,需上报省全民技能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对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的将追缴省财政奖补资金,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4各省辖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监督职责;要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分级管理,按期抓好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自首批省财政奖补资金拨付之日起至次年对应日为一个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原则上在建设周期内完成;对因故不能按时完成的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延期申请,经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延期,延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或项目建设验收评估达不到建设要求的,将追缴财政资金,有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且三年内不予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支持。 5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是我省富民强省的重要战略举措,是提高劳动者能力素质的民生工程。对扩大城乡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承接产业转移、推动中原经济区、航空港区和粮食核心区建设等方面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省辖市、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取得实效。 6各省辖市、省直有关部门于9月18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佐证材料一份)统一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正光路11号、省政府办公楼D区423A),电子文档发至以下邮箱。预期不予受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0371—69690107 邮箱:zy65907612@163.com 省财政厅社保处 联系电话:0371—65808705 邮箱:tsbc2004@126.com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联系电话:0371—69691878 邮箱:henanzhijiao@126.com 省教育厅高教处 联系电话:0371—69691869 邮箱:gaojiao802@163.com
附件: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3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书 4技能大师工作室研修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 52013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62013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进度月报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 豫人社职业44号附件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