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次聘用认定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一)《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一式三份; (二)《河南省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 (三)《河南省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 (四)《河南省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认定花名册》(一式三份,从06年7月1日后退休专技人员填写) (五)务必请各事业单位使用以上三类表格的最新格式上报。最新格式可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业务专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打开下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操作资料”;或通过“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五阳软件)”直接生成打印(也可在软件中下载)。 二、针对个别单位专技岗位聘用中出现的“越级聘用”问题,依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第44条 “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的规定,首次聘用时要严格按照“工资(聘任执行)现状”参与相对应层级岗位的竞聘与聘用工作,原则上不得越级聘用;对个别确实具有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而未被聘用的,待首次聘用工作结束后,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再择机适时聘用。
附件:首次岗位设置相关表格.rar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