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 办理取水许可申请时,哪些情形可以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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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5-06-04 |
咨询内容 | 很多省份都已经出台“小型项目取水无需论证”的政策,请问河南省是否有这样的利民政策?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水利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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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5-06-06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我省已经编制《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导则(草稿)》,正在申请河南地标,通过后,对于已经开展区域论证评估的建设项目,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可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做出审批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