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市医保转省医保后门诊慢病申请不通过 |
|---|---|
| 提交时间 | 2024-10-30 |
| 咨询内容 | 本人之前参加居民城镇医保(市医保),以“i型糖尿病”申请门诊重大疾病(门慢),一月400元,并只需要门诊病例,上班后转为省直医保,申请门慢不通过,被告知省直门慢只有“糖尿病”一项,需住院病历,并且需要有并发症,本人认为市医保转为省医保,原则上是更方便了,但是办理此项业务,认为有些不合理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
|---|---|
| 回复时间 | 2024-11-04 |
| 回复内容 |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省各个地市慢性病执行鉴定标准不一致,待遇标准与报销比例各不相同,待遇不能互认,并且省直没有重特大疾病相关医疗待遇,所以需参照省直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重新申报。具体可咨询省医保服务中心热线0371-69612393转3转0(工作日8:00—12:00,13:00—17:00有人工接听)。感谢您对河南医保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