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门特医保 |
|---|---|
| 提交时间 | 2025-03-18 |
| 咨询内容 | 我咨询编号为1742275258486102的咨询内容,要求回电话的手机号写错了,应为18623969353.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
|---|---|
| 回复时间 | 2025-03-21 |
| 回复内容 | 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024年)》的通知规定,该药品在我省门诊特定药品和双通道的首自付比例为20%,因患者是驻马店市参保职工,报销比例为个人承担首自付比例后剩余部分的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