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工程款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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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5-03-16 |
| 咨询内容 | 2019年7月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了商丘市梁园区2018年第一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市政工程平移给江苏建设萊久有限公司,2022年因中交指定的材料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项目停工,2023年7月份项目竣工。多次与中交协商剩余工程款的问题,中交均以按合同的约定付款,但我们在中交的结算清单中发现,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的行为让我们难以接受,以各种名目克扣款项,同时因为材料的问题导致我们被起诉,也遭到的损失高达将近300万元,这个项目的大部分损失都由我们江苏萊久建设有限公司承担,有失公平性。国家对工程款有明确法规,旨在保障公平公正,杜绝霸王条款,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国企本因以身作则,肩负社会责任,为行业树立典范,此次事件给我们民营企业资金周转造成严重的困难,在这样的情形下,央国企作为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肩负着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理应发挥带头作用。不能只是让民营企业自行通过起诉等法律途径艰难维权,而是应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帮助民营企业走出困境,引领民营企业共同发展,为经济的稳定繁荣注入强大动力。望领导能重视此事,尽快调查此事,纠正中交路桥的错误行为,及时支付款项。 这种情况下,如果一定要我们去诉讼途径解决,我能不能举报他行政不作为,对国家的法律不重视。我查了大部分的资料,基本对于央国企的建筑公司很多都是诉讼的。民营企业去起诉,然后庭前协调撤诉,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都交了,然后庭前协调撤诉,把工程款给付了。这算不算浪费资源。大家都知道工程款是拖欠的,哪一个不是拖了一年以上甚至更久的时间才去起诉,现在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旧账不清又欠新账,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体系的重要构成,在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活跃市场等方面都发挥着关键作用。但部分民营企业家却正面临着因款项拖欠、合作纠纷等带来的经济损失,经营发展遭遇困境。在这样的情形下,央国企作为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肩负着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理应发挥带头作用。不能只是让民营企业自行通过起诉等法律途径艰难维权,而是应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帮助民营企业走出困境,引领民营企业共同发展,为经济的稳定繁荣注入强大动力。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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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03-17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所描述的问题不涉及我委职能,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为中央企业,不在我委监管范围。感谢您对河南国资国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