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0001-01-2024-00317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07日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990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豫政文〔2024〕95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7990号建议的答复

豫政文〔2024〕95号

李志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红旗渠申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红旗渠是林县人民克服恶劣自然环境和物质匮乏修筑的重要水利工程。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是长期以来鼓舞全国人民的重要精神力量。支持红旗渠申遗,对弘扬红旗渠精神、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推进红旗渠遗址保护利用和申遗工作的做法

  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强红旗渠遗址保护利用和申遗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不断加强立法保护。公布实施《红旗渠保护总体规划》《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组织开展《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目前已完成评估报告。二是开展申遗区域环境整治。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红旗渠申遗的指导意见,有序推进红旗渠文物本体保护、周边环境整治等各方面工作。深入开展“护渠”专项行动,对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厕所、生活和建筑垃圾、秸秆、矿渣等进行清理,拆除违法建筑,全力为红旗渠申遗营造良好环境。三是积极推进申遗工作。我省文物局联合山西省文物局成立了红旗渠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合申遗工作机制。组织郑州大学、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开展全省申遗预备项目初步研究,编制完成《〈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河南部分申报项目研究报告》,确定红旗渠等项目为我省申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推荐项目。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研究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积极做好红旗渠遗址的保护利用和申遗各项工作。一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推动豫晋两省遗产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申遗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红旗渠保护相关法规、规章,力争在打击违建、排污、损毁渠体、破坏植被等方面建立两省联合执法机制。二是加强遗址遗存保护。继续做好红旗渠主体水利工程及相关重要历史遗迹文物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切实维护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执行《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法规规定,适时启动《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修订工作。三是完善申遗文本。加强向国家文物局汇报沟通,组织申遗专业单位和专家团队对红旗渠保护利用及申遗工作进行专业指导,补充完善红旗渠申遗文本,争取红旗渠遗址早日进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政府办公厅,0371—65900976。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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