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门槛,减轻缴存职工购房压力,近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通知提到,在郑州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在郑州市郊县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
此次调整,突出对高层次人才及多子女家庭的购房政策支持,通知提出,高层次人才在郑州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150万元调整为180万元;在郑州市郊县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郑州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44万元;在郑州市郊县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多子女家庭办理贷款业务的,除提供正常贷款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户口簿或者出生医学证明等家庭成员关系材料。(何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