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教育系统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加快建设教育强省为目标,纵深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贡献教育智慧。
一、综合
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学校4.71万所,教育人口2815.22万人,其中,在校生2621.86万人,教职工193.36万人。
二、学前教育
全省共有幼儿园2.26万所,其中普惠性幼儿园1.93万所,占总园数的85.35%。在园(班)幼儿323.62万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288.57万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9.17%。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2.46%。
幼儿园教职工37.98万人,其中,园长2.30万人;专任教师21.75万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占总数的93.36%。承担学前教育专任教师23.29万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3%,其中,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数占总数的86.55%。幼儿园占地面积9.04万亩,校舍建筑面积3346.16万平方米,图书3605.40万册,固定资产中的玩教具资产值69.96亿元。
三、义务教育
全省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11万所,在校生1471.01万人。共有班数37.39万个,其中,56-65人的大班4848个,占总班数的1.30%;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159个,占总班数的0.04%。教职工102.00万人,其中专任教师95.30万人。义务教育巩固率96.30%。
小学1.64万所,另有不计校数小学教学点0.89万个。毕业生169.14万人,招生148.95万人,在校生962.88万人(其中,教学点在校生39.60万人)。共有26.82万个班,其中,56-65人的大班3305个,占总班数的1.23%,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100个,占总班数的0.04%。承担小学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60.10万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00%,其中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数占总数的99.31%,生师比16.02:1。另有小学校外教师0.48万人。
初中4626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1257所。毕业生153.67万人,招生168.74万人,在校生508.13万人。共有10.57万个班,其中,56-65人的大班1543个,占总班数的1.46%,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59个,占总班数的0.06%。承担初中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36.61万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88%,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数占总数的89.34%,生师比13.88:1。另有初中校外教师0.30万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457.14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31.08%。其中,小学寄宿生145.00万人,占小学在校生总数的15.06%;初中寄宿生312.14万人,占初中在校生总数的61.43%。
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校生92.45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6.28%,其中,小学63.03万人,初中29.42万人,随迁子女入公办学校就读比例93.2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66.03万人,占随迁子女总数的71.42%,其中,小学45.03万人,初中20.99万人。
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在校生126.13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8.57%,其中,小学78.95万人,初中47.18万人。
小学和初中学校占地面积分别为30.82万亩和21.33万亩;校舍建筑面积分别为7562.94万平方米和6862.48万平方米;图书分别为2.12亿册和1.60亿册;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分别为114.69亿元和89.86亿元。
四、高中阶段教育
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1741所,招生141.21万人,在校生407.53万人。
全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2.90%。
普通高中1098所,其中,完全中学138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56所。毕业生77.47万人,招生90.06万人,在校生262.27万人。共有5.16万个班,其中,56-65人的大班1339个,占总班数的2.60%;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176个,占总班数的0.34%。承担普通高中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19.31万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8.72%,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数占总数的11.61%,生师比13.58:1。另有普通高中校外教师1073人。学校占地面积12.89万亩,校舍建筑面积4738.13万平方米,图书5126.10万册,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54.68亿元。
中等职业学校643所,其中技工学校97所。毕业生48.09万人,招生51.15万人,在校生145.26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占高中阶段教育的36.22%和35.64%。教职工7.5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6.73万人。学校(不含技校)占地面积5.73万亩,校舍建筑面积2027.25万平方米,图书2538.79万册,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53.00亿元。
五、特殊教育
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53所,共招收各种形式特殊教育学生1.01万人,在校生6.83万人。教职工0.53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48万人。特殊教育学校占地面积2086.05亩,校舍建筑面积65.42万平方米,图书72.52万册。
六、高等教育
全省共有普通、职业高等学校168所,其中,普通本科学校57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1所;高职(专科)学校110所。成人高等学校10所。研究生培养机构27处,其中,科研机构8处。
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7.54%。
研究生毕业生2.75万人(其中,博士研究生771人),招生3.52万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588人),在学研究生9.90万人(其中,博士研究生6088人)。
普通、职业本专科毕业生83.29万人,其中,本专科毕业生分别为35.28万人和48.01万人,本专科毕业生之比为4.2:5.8。招生98.40万人,其中,本专科招生分别为42.95万人和55.45万人,本专科招生之比为4.4:5.6。在校生295.62万人,其中,本专科在校生分别为144.58万人和151.03万人,本专科之比为4.9:5.1。
普通、职业高等学校教职工19.6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5.28万人,生师比18.29:1。专任教师中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71万人(其中,正高级1.05万人),占总数的30.8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9.74万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80万人),占总数的63.71%;硕士及以上学位11.17万人(其中,博士学位2.84万人),占总数的73.09%。普通、职业高等学校占地面积23.58万亩;校舍建筑面积8129.90万平方米;图书2.29亿册,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401.16亿元。
成人本专科毕业生29.96万人,招生30.63万人,在校生69.74万人。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791人,其中专任教师528人。专任教师中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52人,占总数的35.8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15人,占总数的50.71%;硕士及以上学位261人,占总数的54.53%。
七、民办教育
全省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89万所,在校生总数569.54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1.58万所,在园(班)幼儿186.56万人;民办小学1504所,在校生116.20万人;民办初中806所,在校生74.20万人;民办普通高中514所,在校生76.16万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90所,在校生28.38万人;民办普通、职业高等学校52所(其中,本科学校20所),普通、职业本专科在校生87.99万人(其中,普通、职业本科在校生48.62万人),占全省普通、职业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29.76%。
责任编辑: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