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末全省共有医疗卫生机构85038个,其中医院2528个,在医院中有公立医院706个,民营医院182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1645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993个,卫生院1998个,村卫生室59447个,诊所1373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717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85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2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64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69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77.74万张,其中医院57.88万张,卫生院14.40万张。年末卫生技术人员86.59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4.66万人,注册护士38.39万人。按机构分,医院卫生技术人员54.22万人,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10.81万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技术人员3.63万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1.09万人,妇幼保健院(所、站)卫生技术人员3.79万人。全年总诊疗人次6.84亿人次,总出院人数2291.21万人。其中医院诊疗人次2.58亿人次,出院人数1847.28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4.06亿人次,出院人数352.90万人。
责任编辑: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