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末全省常住人口9815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5701万人,乡村常住人口411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8.08%,比上年末提高1.01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69.5万人,人口出生率为7.06‰;死亡人口78.7万人,人口死亡率为8.0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94‰。
全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19.3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8.36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8.97万人,新增返乡入乡创业18.7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3073.97万人,其中省内转移1839.49万人,省外输出1234.4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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