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树茂一行到许昌中院进行调研督导,就黑恶犯罪案件审理及涉财产执行等方面工作进行交流座谈。许昌两级法院院长、主管刑事审判工作副院长、刑事审判庭庭长参加会议,会议由许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主持。
座谈会上,王树茂一行听取了许昌两级法院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报告,详细了解许昌法院黑恶犯罪案件审理及涉财产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王树茂对许昌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许昌法院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疫情不利因素,利用科技手段,确保了疫情防控与案件审判工作两不误。
针对下一步工作,王树茂强调,一是加强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也是斗争成果的全面检阅之年,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克服疫情带来的各种困难,切实做到“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二是加快办案进度。结合许昌法院实际,紧盯结案目标,运用线上线下各种手段,能结尽结,同步注重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三是严把案件质量关。高度重视上级关注及督办案件的办理工作,院长、主管领导要亲自担任审判长,及时组建工作专班,补强一线力量,盯紧案件办理,充分发挥大要案的示范作用,带动人民法院审判质效的整体提升。四是加强涉案财产审查与判处工作。五是加大执行力度。不断提升对涉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执行到位率,强化介入跟踪,准确界定黑恶财产的范围,切实保护案外人合法财产。六是加强日常材料报送工作。涉黑恶案件数据报送要认真、准确、及时。王树茂还对法院队伍建设及办理黑恶犯罪案件过程中民营企业家和中小微企业主的保护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赵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