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鹤壁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决策部署,在严格依法办案、切实履行职责的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宣传报道,注重线索移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严格依法办案,确保精准打击。所有黑恶犯罪案件一律由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合议庭,确保案件质量,对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张某、李某、“字帮”,为非作恶、称霸一方的董某,跨省暴力收车的邢某,横行乡里的朱某等一批黑恶案件做出了判决。两级法院坚持依法审理、准确定性,常某“字帮”涉黑案被省扫黑办评为优秀案例。疫情防控期间,鹤壁市法院系统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利用多种渠道保证诉讼工作有序开展。通过“云间”庭审系统、“三远一网”、物理隔离等方式提审、开庭,做到了疫情防控不放松,扫黑除恶再加速。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一审共受理黑恶案件20件213人,审结17件174人,判处黑恶被告人139人,对3名李含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人员做出判决并与李含富案同步宣判,打伞破网取得阶段性成果。
突出线索移交,确保联系顺畅。施行线索排查移交责任制,出台《关于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发现移交的意见(试行)》文件,畅通收集移交渠道。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安排专人关注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0392-3380719)、举报邮箱(hbzyshce@163.com),同时深入乡村社区,发动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案件线索管理,由专人负责线索发现移交工作,确保线索不泄露、不遗失。
立足审判职能,促进综合治理。积极探索审判为鹤壁市“六城联创”等中心工作服务机制,出台了《关于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中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并追踪问题解决情况。截至目前,两级法院共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36份。其中,针对张某富恶势力案件发出的《关于加强重点行业监管,建立健全打击防范和控制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长效机制的司法建议》荣获全省法院2019年度优秀司法建议一等奖。
注重以案释法,营造舆论氛围。开展集中开庭、宣判活动7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0次,营造舆论氛围,扩大案件效果。
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