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规定,经省委批准,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从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分两批对17个省辖市和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部分省直部门开展“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11月25日,9个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全部进驻第一批省辖市,与当地主要领导见面,就省委环境保护督察主要任务、公告发布、信访受理、案件移交、信息公开等有关事项进行了沟通,通报了督察事项和时间安排,并就做好督察工作听取了地方意见。
根据安排,第一批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进驻15天(2019年11月26日—12月10日)。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主要受理被督察市“三散”污染治理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记者 赵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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