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7年漯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统计表等九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在漯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ohe.gov.cn)和漯河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漯河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漯河市嵩山路北段联通公司9楼;邮编:462000;联系电话:0395-3139910;电子邮箱:lhzfwz@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漯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大力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现将2017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保障,进一步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水平
漯河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落实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做好各县区和部门网站的监督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以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交流互动、回应关切等基本功能为导向,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及时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相关要求,按季度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抽查,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基本指标》,逐项对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自查并整改,针对各自网站实际情况进行改版,及时合理规划栏目设置,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网上办事方面。在通知公告、教育培训、劳动就业、医疗卫生、交通出行、社会保障、公用事业、招商引资、证件办理、企业纳税与登记、法律服务等多方面提供办事服务指南,做到了办事服务指南实用,及时方便服务广大群众办事。二是政民互动方面,设定在线访谈、政务咨询、市长信箱、建言献策等多个互动栏目,积极答复意见,回应社会关切。督促各县区政府网站、各部门网站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完善网站信息发布、网上办事服务功能,做好政民互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等栏目及时有效更新。定期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对信息发布不及时的单位通知整改,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
(三)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
2017年,我市进一步强化网站信息审核、发布机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详细登记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的标题、保密审查人、签发领导等信息,编制存档。通过会议、培训、正式文件的形式,对各信息公开单位的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做出具体要求,使全市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增强了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同时,强化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确保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全年没有出现因公开政府信息而造成失、泄密事件。
(四)组织培训,规范信息公开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条例》实施的领导,并将《条例》内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五)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
我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针对答复难度大、牵涉部门多的依申请公开件,明确由各相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分别提出答复意见初稿。对特别疑难复杂的案件,召开部门协商讨论会,反复讨论研究,直至达成一致意见,尽最大努力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合理需求,同时又做到不出现失、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732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729条,占1%;制发规范性文件1294件,占1.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页,市档案馆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814条,占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0558条,占64.7%;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7511条,占9.6%;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5542条,占7.1%;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3717条,占17.6%。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的数量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16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12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1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25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52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1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共收到申请数175件,其中当面申请65件,占申请总数的37.1%;书面(信函、传真)申请80件,占申请总数的45.7%;网络申请30件,占申请总数的17.2%。所有申请均已按时答复,其中属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63件,按《条例》规定同意公开答复数55件,依申请部分公开4件,不予公开2件(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26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4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6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5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诉讼情况
漯河市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下级行政机关被申请行政复议共1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共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举报投诉数量共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省政府未出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收费政策,因此漯河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问题
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个别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不够;二是在丰富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上需加强,主动公开的内容范围需进一步细化,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对信息公开的监督力度需要加大,信息公开交流工作力度不够,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宣传培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
对《条例》及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行更为广泛深入的宣传,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交流,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保障公民信息知情权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民主管理机制的必要途径,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组织培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增加投入,引入法律服务机构咨询审核机制
漯河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聘请政府公开工作常年法律顾问,由专门法律机构对每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书逐一进行审核把关,从严把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关。对申请较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稳步推进主动公开,加强对复杂敏感信息申请的妥善办理。
(三)创新思路,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7年,我市将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加强制度建设,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贯穿于日常工作当中,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拓宽公开的范围,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公开的形式和载体。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为导向,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四)强化监督,全方位加强执行力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针对基层各单位工作实际定期开展检查、监督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提出整改意见,跟踪处理结果,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执行和落实。
九、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责任编辑: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