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长垣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县政府办公室综合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回应解读、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方面内容。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7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69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全面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做法是: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2017年,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推进公开工作有力开展,县政府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主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协调推进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印发《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长政办〔2017〕53号)、《中共长垣县委办公室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办〔2017〕17号)等文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加大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是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微博“长垣发布”、微信“长垣视点”、长垣新闻等媒体作用,对各级行政机关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使广大群众详细了解长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辟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环境保护、国企改革、棚户区改造、扶贫开发、社会救助、减税降费、创业就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明确公开范围、内容、时限、载体、展现形式等。2017年,在重点领域专栏共发布政府信息1500余条。依托县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审批和服务事项,将审批依据、申请条件、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在窗口进行公开。在县图书馆、档案馆等场所陆续开设政府信息查阅点,让各职能部门权利职责在“阳光”下运行,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
三是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管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积极与全县广大群众进行互动,有效满足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完善网民留言办理机制,2017年共办理网民留言121件。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回应、研判机制,全面加强回应解读工作,全年共回应解读454件。各级各部门对涉及群众利益及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新闻发布会、长垣新闻、长垣视点报等方式及时进行回应,并邀请专家、学者和群众等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切实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公开。规范依申请办理工作,不断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依法受理,认真办理,及时答复,依法依规满足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2017年共依法依规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7件。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考核。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范围覆盖各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制定《长垣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政府2017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体系,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优秀的进行表彰,对落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充分调动各单位积极性,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是创新推进全国政务公开试点工作。2017年5月,我县被确定为全国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统一安排部署,重点围绕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8个领域开展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开展,我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试点工作。同时制定了《长垣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专栏,对公开事项梳理、标准制定、规范流程等内容进行集中展示,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落到实处。全县各试点单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立足全局,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确保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7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20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105条,占3.43%;制定印发各类文件2673件,占8.30%,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0件;规划计划类信息1456条,占4.52%;行政许可类信息3663条,占11.38%;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业事业单位等方面信息15836条,占49.18%;其它类信息7467条,占23.19%。
(二)主动公开方式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21条。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908条。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665条。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865条。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5721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全县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申请方式以信函为主,申请量居前的是“规范性文件,土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公告”等事项,我县均按照法律规定依法按时进行回复。
四、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全县通过新闻发布会、长垣新闻、长垣视点报、政务微博、微信等方式回应解读454件。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在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专栏公开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政府信息1500余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全县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2017年,我县出现1件由依申请公开答复而产生的行政复议。公开申请人因行政复议进行起诉,目前正在诉讼过程中。没有出现举报情况。
八、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推进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依托县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审批和服务事项,让职能部门权利职责在“阳光”下运行,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充分发挥政务微博“长垣发布”、微信“长垣视点”等新媒体作用,对涉及公共利益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九、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完善《长垣县政务舆情工作制度》、《长垣县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信件办理工作制度》、《长垣县政府网站互动交流制度》、《长垣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长垣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长垣县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长垣县政务微博管理办法》、《长垣县政务微信管理办法》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十、会议培训情况
2017年,全县召开政府及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65次,举办培训班3次,接受培训人员813人次。
十一、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按照工作需求,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具体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各级各部门成立专门工作机构63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02人。投入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15万元。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7年,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开意识有待提升。个别单位思想不够重视,公开意识薄弱,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不够主动。二是公开能力有待提高。个别单位没有形成公开常态化机制,公开工作缺乏深度和广度;同时存在依申请公开答复形式和内容不规范情况。三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个别单位未设立专门工作机构,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职少、兼职多,流动性强,难以满足政务公开工作需求。
我县针对存在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二是不断深化对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和梳理,及时做好各项公开特别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三是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县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培训等方面工作,力争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责任编辑: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