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239号)等文件要求,长垣县编制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回应解读、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方面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6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全面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做法是: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成立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委常委、副县长主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政府办公室设立政务公开科,全面协调推进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制定印发《长垣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长垣县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建立长垣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长垣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长垣县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要求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成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注重平台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辟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落实部门,并规定了相关信息公开时限和公开形式要求,对简政放权、财政资金、重点项目、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等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及时全面进行公开。2016年,在重点领域专栏共发布政府信息1200余条。依托县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审批和服务事项,将审批依据、申请条件、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在窗口进行公开,让各职能部门权利职责在“阳光”下运行,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充分发挥微博“长垣发布”、微信“长垣视点”、长垣新闻等媒体作用,对各级行政机关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使广大群众详细了解长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三是深化主动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积极与全县广大群众进行互动,有效满足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全面加强回应解读工作,各级各部门对涉及群众利益及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新闻发布会、长垣新闻、长垣视点报等方式及时进行回应,切实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公开。2016年,共回应解读372件。规范依申请办理工作,不断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依法受理,认真办理,及时答复,依法依规满足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2016年共依法依规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9件。
四是加强培训考核,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范围覆盖各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制定长垣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政府2016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体系,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优秀的进行表彰,对落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充分调动各单位积极性,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6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75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83条,占3.67%;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066条,占7.72%;规划计划类信息1174条,占4.39%;行政许可类信息3875条,占14.48%;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业事业单位等方面信息13168条,占49.21%;其它类信息5492条,占20.52%。
(二)主动公开方式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426条。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4146条。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18条。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09条。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1759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全县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申请方式以信函为主,申请量居前的是“规范性文件,土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公告”等事项,我县均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回复,其中8件按时进行回复,1件延期进行回复。在受理的9件申请中,1件政府信息不存在,其余8件均属“同意公开”类型。
四、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全县通过新闻发布会、长垣新闻、长垣视点报、政务微博、微信等方式回应解读372件。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在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专栏公开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政府信息1200余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全县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2016年,我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工作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八、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推进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依托县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审批和服务事项,让职能部门权利职责在“阳光”下运行,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充分发挥政务微博“长垣发布”、微信“长垣视点”等新媒体作用,对涉及公共利益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九、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完善《长垣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长垣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长垣县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长垣县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长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十、会议培训情况
2016年,全县召开政府及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62次,举办培训班3次,接受培训人员762人次。
十一、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按照工作需求,在政府办公室设立政务公开科,具体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各级各部门成立专门工作机构63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86人。投入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17.9万元。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6年,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县直部门、乡镇对政务公开工作从思想上不够重视,有些该公开的内容未彻底公开。二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些不能及时进行回应,难以满足群众需求。三是相关专职人员对国家、省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了解掌握不够全面,缺乏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专业知识。
我县针对存在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充实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切实做到领导到位、制度完善、全面公开。三是不断深化对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和梳理,及时做好各项公开特别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四是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县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培训等方面工作,力争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张琳